关于2016年采购项目考察论证的通知
[发布时间:2016-03-17] [点击数:]
相关部门:
2016年采购项目已经下达,为了圆满的完成相关采购项目的考察及论证工作,现将考察论证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1、相关部门对设备的型号、配置、技术参数、价格予以考察论证。考察厂家数原则上不少于三家,提供所有考察厂家的设备型号、配置、技术参数、价格,必须摸清楚(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)。
2、相关部门在充分考察论证拟购置的仪器设备后,填报《唐山学院仪器设备(考察)论证报告》。单价在20万、批量50万以上的大型项目,必须到各厂家或用户考察(一般仪器设备根据需要,各部门可自行决定考察与否),并填写潜在供应商商务考察报告。
3、相关部门在填写仪器设备考察情况时(特别是20万或批量5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),同时落实放置地点和安装条件与环境,不具备条件的应马上落实,以免影响采购进度。
4. 2016年设备资金缺口较大,国资处将优先安排论证充分、材料齐全的采购项目进入采购程序,因申报不及时或不合格的采购项目,排在后面。是否安排采购视资金情况待定。
5. 上报时间: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采购科办公楼316室(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:179186573@qq.com,联系人:李传勇,赵宏伟0315-2792223)(申报表格可到ftp国有资产管理处“2016采购通知及论证报告”下载)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6年1月14日